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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农业部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相互补充

日期:2016-7-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农业部: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相互补充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月27日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村经营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以下为文字实录: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的《决定》中提出家庭农场和其他经营主体间有不同的适应性,不一定采取一种模式,家庭农场在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体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癫痫病的起因,有怎样的作用?它和其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又有怎样的关系?

【张红宇】

自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营主体应运而生,与传统承包农户共同构成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保定癫痫病权威治疗医院。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看,家庭农场在这一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骨干作用。对承包农户而言,家庭农场从中孕育而生并发展壮大,是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承包农户,对其他农户在种植技术、产品营销等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对合作社而言,家庭农场对开展联合与合作具有旺盛的需求,常常是农民合作社的领办者或核心成员。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而言,家庭农场是其规模较大、较为稳定的原料供应者,更容易与其建立长期、密切的利益联接机制。对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而言,家庭农场由于从事专业生产,是重要的服务对象,当然,一些拥有农机具、农业技术、销售渠道的家庭农场也可以同时扮演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总之,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各具特色、各有优势,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都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关系,并无高低、优劣之分癫痫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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